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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证照全国统一、互通互认
    贵通人      2022/2/25 16:26:17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意见明确:

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1、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覆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等应用场景。

2、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

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1、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等领域。

2、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

1、推动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职业资格证等常用电子证照全面实现标准化,全面支撑开展电子化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

其他

1、优化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进政府部门间电子证照信息共享。

2、依法推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应用和互认。

3、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电子证照制作生成过程中的造假行为,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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